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法律咨询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比选,并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与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预算为¥280,000.00元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四、供应商资格
1.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如比选人为律师事务所分所,则须提供其总所针对本项目比选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同一总所及其下辖的所有分所中仅允许其中一个主体参与比选,否则该总所及其下辖的所有分所的比选均视为无效比选;
2.比选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成立未满3年律所按照律所成立时间计算)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处分(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credit.acla.org.cn/)行政处罚信息及行业处分信息查询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五、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
不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可以自行对工作现场进行考察。
六、获取比选文件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3月6日起至2024年3月12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和下午2:30-5:30时)获取比选文件。
2.获取比选文件流程如下:
(1)获取比选文件方式: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到广州市龙飞大厦313办公室(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进行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
(2)有关比选文件等业务咨询,请联系采购联系人。
七、比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3月13日下午17时30分
八、比选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广州市龙飞大厦313办公室(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
九、比选时间
2024年3月14日上午9时30分(特殊情况采购方另行通知参与采购的供应商)
十、比选地点
广州市龙飞大厦318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204号)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电话:020-86676087
联系人:宋先生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