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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花城社区“绣花”行动分类检查和推进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常态检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创建时间: 2024-08-02 14:08 信息来源: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就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花城社区“绣花”行动分类检查和推进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常态检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服务商)报价。

  采购项目编号:CLF0124GZ04ZC37

  采购项目名称: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花城社区“绣花”行动分类检查和推进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常态检查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76万元

  采购数量:1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最高限价()

1-1

市容管理服务

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花城社区“绣花”行动分类检查和推进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常态检查

1()

详见采购文件

3,76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024年度拟安排预算数为150.40万元,2025年度拟安排预算数为225.60万元,实际预算安排情况以当年度批复金额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供应商为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花城社区“绣花”行动分类检查和推进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常态检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花城社区“绣花”行动分类检查和推进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常态检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除了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外,还应具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具体证明材料均以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约定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802日至20240809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813143000秒(北京时间)

  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408131430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开标当天,供应商需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

  5.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

  联系方式:020-836393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

  联系方式:020-87651688-1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女士/戴女士

  电话:020-87651688-162/113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82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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