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IPV6 长者助手 登录
搜索
  • 微博
  • 微信号
  • 手机版
  •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 穗好办
    • 关注 · 穗好办
  • 智能问答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打印|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分享到: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广州市兴丰应急填埋场存量垃圾开挖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的比选公告
创建时间: 2024-08-09 18:08 信息来源: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
 

  一、项目背景

  为解决广州市飞灰填埋战略库容问题,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扎实推进广州市兴丰应急填埋场存量垃圾开挖,我局拟委托第三方开展广州市兴丰应急填埋场存量垃圾开挖项目施工图审查工作。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22.27万元。

  三、项目要求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对广州市兴丰应急填埋场存量垃圾开挖项目进行施工图审查。在规定的进度要求内提出审查意见,提交质量合格的审查报告,出具审查合格书,并对审查的图纸质量负相应的责任。

  、报价要求

  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项目,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成交供应商报价已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力成本、设备成本、利润、税金、交通、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费用等,不另行收费。供应商的报价须以人民币为单位。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完成合同约定内容为止

  、付款方式

  1.合同签署生效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

  2.项目结束,供应商提交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剩余的60%

  3.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收取本协议约定的款项前均应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请款申请并出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知识产权

  本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最终成果其所有权均属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外泄,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责任。成交供应商应当保证其交付给采购人的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采购人实施的成果侵权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其他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

  2.有意向的单位请填写附件中项目申请书》,盖章后于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邮寄至我局。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设施建设处收;联系人:马先生;电话:83397157可同步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yvlong_ma@163.com

  3.如未中标,不另行通知,邮寄的相关材料不另行退还。

  

  

  附件1.综合评审规则.doc

  附件2.项目申请书.doc


 
     责任编辑:管理员
 
 

主办: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  邮编:510030

备案号:粤ICP备10079992号-3  网站标识码:4401000054  

版权所有: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