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穗城管函〔2024〕562号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市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239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张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设施助推广州市垃圾分类工作暖心升级的建议》(第20242396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我局与11个区政府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于3月4日和5月16、17日分别进行了座谈交流和电话沟通,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改造投放点、建设投放收集房、体现人文关怀和多路径筹措资金”等建议,对推进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改造已有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扩大遮雨棚的覆盖面积,同时更新垃圾投放设施的设计的建议
我市结合本地实际并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经验,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并围绕提升居民投放体验感,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人性化、便民化升级改造。
(一)定时定点投放模式逐步优化。2019年全市所有居住小区完成楼道撤桶,实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2020年按遮雨、照明、硬地、洗手、排水等“五要素”及洗手液、擦手纸等“两小件”的标准,优化垃圾分类投放点1.8万个(含农村);2021年开展“回头看”专项整治,整改提升投放点3161个;2022年围绕持续改善投放环境,开展专项提升行动;2023年聚焦物业小区,实行垃圾分类分档管理。目前全市共有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1.56万个,均达到“五要素”“两小件”建设标准。
(二)设施设计水平和投放环境持续提升。制定实施地方标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遮雨棚列为投放点建设五要素之一,主要用于人员作业、居民投放的遮阳防雨。考虑到不同居民小区情况差异较大,建设环境不同建设空间和要求也有所不同,因此《规范》未对遮雨棚的大小及覆盖面积做具体规定,给予每个投放点一定自主设计空间,充分体现本地特色。天河区海滨花园、宝翠园小区投放点设置可伸缩遮雨棚,即美观又不占用过多空间,还能保障风雨天气作业人员和居民的正常投放和分类作业。荔湾区指导有条件的小区将投放点设置在架空层或地下车库,利用既有设施实现遮风挡雨功能。黄埔区按照“精细分类、硬件达标、环境美观、便民惠民、智慧管理、绿色引领”的思路,高标准建成投放点1124个。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的建议,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固定式投放点建设规范》起草工作,目前该项目已在市市场监管局立项。《生活垃圾分类固定式投放点建设规范》拟对全市新建、改建、扩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作出明确规定,要求上方无其他建筑物遮挡的投放点“应设置遮雨棚,保证居民在投放垃圾的时候不受雨水影响。遮雨棚距离地面高度不少于2.0m,遮雨棚突出部分在投放通道的地面投影宽度不少于0.6m”,满足居民投放和人员作业的遮雨遮阳需要。
二、关于新设楼盘小区应尽量采用智能垃圾投放站或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房的建议
在源头抓好新建小区垃圾分类,能够为小区后续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我市高度重视新建小区垃圾分类工作,重点从健全制度规范、加强指导监督等方面统筹推进。
(一)新建小区垃圾分类管理不断完善。《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要求居住用地应当配套建设与街区管理、居住人口规模及住宅建筑面积相适应的垃圾压缩站、垃圾收集站(点)等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同时,加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管,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纳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责任。
(二)因地制宜指导新建小区投放点建设。在新建楼盘竣工尚未验收时,住建、规划和城市管理部门积极介入指导相关建设单位提前选址建设定时、误时投放点,避免产生住户入住后因“邻避”效应导致分类设施配置难的问题。在投放点类型的选择上,我市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建设智能或箱房式投放点,但因兼具投放暂存等功能的箱房式投放点占地面积较大,智能投放设备建设和运行成本较高,并未作硬性要求。海珠区连续3年实施投放点提质行动,建成箱房式投放点316个。天河区天河北575号大院试点建设地埋式智能投放点,平时“藏”在地底,在投放时段才露出地面,成为附近的网红打卡点。南沙区建成具备动作捕捉、语音提示,垃圾落地提醒等功能的5G+AI智能投放点200余个。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各区新建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监督力度,遵循“简便易行、节约适度”的原则,以“一小区一策”的方式进行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综合考量不同小区空间、资金等基础条件和户数、垃圾量等因素,选择符合小区实际的生活垃圾投放点类型,避免出现资金浪费、设施闲置和运营维护难等情况出现。
三、关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规划和招标时,应在充分利用空间的基础下体现对工作人员的人文关怀的建议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不仅是居民每天投放垃圾时使用,也是保洁人员每天的工作和休息场所。为了改善作业人员劳动条件,降低劳动强度,《规范》中明确提出“宜实现投放和换桶作业界面分离,有条件的居住区,宜配置集投放、收集、暂存功能的分类投放(收集)点”“误时投放点宜逐步升级改造为兼具投放、收集、暂存功能的厢房式投放(收集)点”等要求。各区参照《规范》要求,稳步推进多功能合一、外观协调的箱房式投放点建设和改造,该类投放点兼具投放、暂存、清洗、存放工具等多种功能,部分还具备再生资源“两网融合”点或供环卫保洁人员休息的功能,目前全市已建成近2000个。花都区打造可供作业人员休息的环卫驿站28个,既可存放工具又可短暂休息的环卫工具房133个。番禺区对有条件的投放点进行改造,延长雨棚、增设遮雨(阳)伞。从化区将13座符合条件的公房改建为环卫驿站,并打造2座具备淋浴、洗衣等功能的“环卫之家”驿站。同时,进一步提高投放点信息化数字化管理效能,如增城区增江街所有小区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云调度”。白云区创新垃圾分类“云站桶”模式,管理人员通过智能监管系统可线上实时查看投放点保洁管养状态和居民分类投放情况,不受台风、暴雨和烈日影响,有效提升作业舒适性和工作效率。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会同各区政府共同推进投放点品质提升行动,全面排查投放点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情况,因地制宜进行微改造、微更新,及时维护更换破损部件,升级改造不便民设施设备,增加作业工具存放和人员休息等功能,打造“环境友好、投放友好、作业友好”的2.0版投放点。
四、关于试点多种路径筹措垃圾投放点优化升级所需的资金的建议
垃圾分类是一项全民行动,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多渠道筹措资金,推进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一)强化经费保障。经市政府同意,我局于2019年起新增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转移支付经费预算,累计投入超8亿元,专门用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配置及优化提升、宣传发动及智能化监管等工作。各区结合实际统筹经费保障,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2019年以来,累计投入超25亿元。越秀区组织开展社区、企业结对共建活动,每年遴选100家企业与100个社区结成对子,社区“点菜”、企业“接单”,由企业提供科技、资金、设备、服务等支持,社企携手共推垃圾分类。白云区发动辖内企业捐赠支持,提供奖品、服务支持垃圾分类投放点升级改造。增城区建立“向上争一部分、财政投一部分、镇街筹一部分、市场引一部分”的多元资金投入机制。海珠、荔湾等区采取申请国家专项债券方式,保障垃圾分类经费投入。
(二)优化收费制度。我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梳理、编制广州市生活垃圾收费依据文件,印发实施了《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清洁卫生费收费的通告》。考虑到我市城中村居住群体大多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人员,人员流动性大且大多采用群居形式,按人口数量收取费用更符合实际情况,也便于收费管理。因此,在通告中明确“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含农村)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居民户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清洁卫生费”,其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每户每月5元,收费以一个居住单元为一户,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人员每人每月1元。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创新投融资模式,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各环节,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同时,结合国务院、省及市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有关部署要求,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推动环卫设施设备更新和提质升级。
感谢您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