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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设置指引(试行)
创建时间: 2020-01-14 18:01 信息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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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设置指引(试行)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城市管理技术研究中心

  2019年12月




1 适用范围与编制依据

  1.1本指引适用于广州市全市范围内居民住宅区(包括物业管理小区、非物业管理小区、单位自行管理小区、城中村等)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以下简称“投放点”)设置。

  1.2本指引的编制依据:

  《生活垃圾收集站建设标准(建标154-2011)》

  《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CJJ 179-2012)》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2012)》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08)》

  《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2016年)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18年)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DBJ440100/T238-2015)》

  《中共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广州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改委〔2019〕14号)

  《广州市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

2 规划选址与设置

  2.1选址要求

  2.1.1投放点的设置应遵循因地制宜、灵活掌握、自主调整的基本原则。

  2.1.2投放点的建设应遵循科学合理、节约用地的原则,有条件的可以预留发展用地。

  2.1.3投放点的设置应符合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要求,功能区布局合理,人流物流畅通,投放方便,清运便捷,维护管理简单。

  2.1.4投放点宜综合考虑投放、督导、清运、环境感观等因素,科学选址。选址应具备供水供电及污水排放等条件。

  2.1.5投放点的设置不能影响人行道和消防通道畅通。

  2.1.6投放点的设置因争议无法解决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2.2设置要求

  2.2.1投放点分为定时投放点和误时投放点两种。定时投放点为按指定时间段开放的垃圾分类投放点,7:00-9:00投放可回收物及其他垃圾,18:00-21:00投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及其他垃圾。误时投放点为24小时开放的垃圾分类投放点,可投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投放点应根据投放时间段的投放要求设置相应的收集容器。2.2.2物业管理小区原则上每300-500户设置一个定时投放点,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m,具体位置和投放点数量可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误时投放点宜按需设置。

  2.2.3社区化管理的区域,可按照网格化管理范围参照物业管理小区要求设置投放点。非物业管理小区、单位自行管理小区、城中村可因地制宜,参照物业管理小区要求设置。

  2.2.4各小区应在区域内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公示各投放点的分布示意图,责任管理公示表(包括责任区域、责任人和联系方式、作业时间、作业人员、垃圾流向、管理部门和咨询举报电话等内容),大件垃圾及可回收物的收集服务电话等。

  2.2.5有条件的小区,可将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和园林垃圾单独设立投放点,并设置相应的标志标牌、围挡遮护等设施。没有条件的小区,由所在街道统筹安排。

  2.2.6垃圾收集容器必须与分类收运作业相衔接,与运输车辆相配套。

  2.2.7垃圾收集容器的色彩标志及分类标识应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的要求。其中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为蓝色,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为绿色,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为红色,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为灰色。

  2.2.8投放点可使用装配式垃圾收集设施。

3 配套设施

  3.1投放点其外观与功能设计上需满足“绿化”“美化”“亮化”的要求。投放点周边宜用绿色植物围蔽;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选择美观、耐用、易清洁的可循环利用环保材料制作,可进行二次拆分组合;应配套良好的照明设备,照明设备宜使用感应开关或定时开关以节约能源。

  3.2投放点的地面应硬底化,宜铺设防滑砖,并应配置排水设施。 

  3.3投放点宜设置遮雨棚以保证居民投放垃圾时不受雨水影响。

  3.4投放点宜配套洗手设备,设置洗手台、水龙头,有条件的可配备洗手液。

  3.5投放点可配备相关破袋设备,以方便居民投放餐厨垃圾的时候进行破袋。

  3.6有条件的投放点可设置语音提示系统,引导居民正确投放垃圾。

  3.7投放点的醒目位置应设置公示牌,公示牌内容包括:开放时间、分类标识,并应设置分类投放指引,要求图文并茂、印刷清晰,通俗易懂。

4 管理维护

  4.1投放点的管理方应制定投放点的运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4.2作业人员与指导人员应进行上岗前的培训,宣传、监督、指导分类投放,确保分类实效。

  4.3辖区内有餐厨垃圾就地处理设施的街(镇),可在其服务范围内的定时投放点增加一个餐厨垃圾的投放时间段,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投放时间,并及时清运。

  4.4每个定时投放点开放期间和误时投放点7:00-22:00时段应有作业人员值守,指导居民分类投放垃圾,以提高投放准确率。垃圾桶装满后,作业人员应及时更换,将桶运送至指定的地点放置,并配合后续分类收运的衔接。非开放期间,作业人员需定时巡查投放点的环境卫生情况,每小时至少巡查一次。

  4.5投放点应保持干净整洁,无蚊蝇老鼠滋生,无污水积存。每天清洗地面至少两次。

  4.6投放点的管理方应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人为因素、社会因素、自然灾害或气象灾害等导致的紧急情况。

  4.7对于真空管道收集系统,建议实行垃圾分时段投放,餐厨垃圾定时定点楼下投放,其他垃圾定时于楼道投放口投放。时段设置请参考2.2.1。

5 补充说明

  5.1以上有“应”的条款,为必须做到;有“可”的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因地制宜;有“宜”的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创造条件,争取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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