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IPV6 长者助手 登录
搜索
  • 微博
  • 微信号
  • 手机版
  •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 穗好办
    • 关注 · 穗好办
  • 智能问答
打印|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分享到:
广州开展城中村垃圾分类优化提升试点工作
创建时间: 2020-05-27 10:05 信息来源:南方+
浏览次数: -
 

  2019年,广州市已实现全市居住小区楼道撤桶率100%,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2020年,广州垃圾分类将把“触角”延伸到城中村等农村地区。近日,记者走访发现,天河区车陂街响应号召,在全市率先开展城中村垃圾分类优化提升试点工作。

  定时投放点设4个时间段

  2月初,车陂街已开始宣传发动,在巩固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成果的基础上,在全市率先开展城中村垃圾分类优化提升试点,并制定《车陂街城中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根据《方案》,车陂街撤销村内原有的24小时垃圾投放桶点,因地制宜在村内设置垃圾分类定时投放点。原则上按1000住户设置一个点位。对因场地受限、无法设桶、摆桶的局部巷道,借鉴快递小哥电瓶小车的做法,约定时间穿街走巷,供村(居)民定时投放。

  与小区设置两个时间段定点投放不一样的是,车陂村定时投放亭(点)设有4个时间段(分别是6:30-10:00、13:00-14:00、16:00-17:00、19:00-21:30),居民仅在规定时间段内投放垃圾,其他时段禁止投放垃圾。村中不设置误时点。

  据悉,村内不设24小时垃圾投放桶点,主要是村内建筑物和人口密集、巷道狭窄,误时投放点选点困难,垃圾过夜容易滋生蚊虫,影响人居环境质量。设四个定时投放时段,则是经过深入调研城中村上班族、居家族的生活习惯和出行规律后作出的,通过加密投放频次,将早晚高峰时段适当拉长后,能最大限度地方便居民群众。

  专人上门收运餐饮店厨余垃圾

  城中村内遍布个体户经营档口,尤其是小型餐饮店比比皆是。如果由餐饮店自行把厨余垃圾投放到定时投放点,恐怕垃圾桶容量不足,也容易造成混装混倒的结果。因此,车陂街对车陂村内餐饮店采取单独收运的方式,由专人定时上门收取厨余垃圾,也能及时监督分类情况。

  在沙美社区,街道分类办、城管执法队、环保中队、环卫站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组成“五人小组”,负责宣传、落实、监督所辖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情况,要求餐饮经营单位安装油水分离器过滤设备,购买绿色厨余垃圾桶和灰色其他垃圾桶,约定垃圾收运时间和预计厨余垃圾排放量,并与店主签订《天河区车陂街餐饮垃圾收运协议》。每日,辖内餐饮店将向他们定时定量提交厨余垃圾,不足量时或将被追责。

  乱扔垃圾录入黑名单

  车陂街建立“街居—村社—房东—租户”四级联动机制,全面明晰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屋主及二手房东、餐饮店铺的垃圾分类管理责任,夯实环境卫生兜底工作。

  街道与村公司签订责任书,村公司与15个经济社签订责任书,经济社、社区居委会分别向屋主、二手房东送达责任告知书,指引督促屋主、二手房东将垃圾分类义务写进租赁合同,推动垃圾分类责任层层压实、垃圾分类活动人人知晓。

  目前车陂街对于大件垃圾、绿化垃圾,车陂街实行预约回收制度。居民若遵从环境卫生守则,将享受免费上门回收运送服务;若被检查监控录入“乱扔垃圾黑名单”,则只能自费处理。同时,对于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先进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优秀垃圾分类志愿者、居民住户,车陂街也将予以表扬奖励。

  党建引领多方参与全民动员

  据介绍,车陂街城中村垃圾分类工作成立了由街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党工委副书记牵头负责的工作专班。街党工委统一指挥,统筹10个职能科室(所、队)、6个社区居委和车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力量,协同推进优化提升试点工作。

  机关党支部、车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和村内6个社区党总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组织490多名党员、干部带头践行垃圾分类,积极发动屋主、二手房东、辖内单位、民间协会、志愿者组织等协同参与,合力推进宣传资料派发、站桶守点、分类投放引导等群众动员工作,形成全面实施垃圾分类的强大声势。车陂街还把辖区内的“两新”组织党支部发动起来,与社区党组织、村经济社党组织开展定时投放亭合作共建行动,把党建引领助推垃圾分类引向深入。

  数据显示,3月27日起至目前,车陂街累计向村内居民派发《车陂村垃圾分类指引》单张5万份,住户知晓率达85%;街环卫站与204家餐饮店铺签订了餐饮垃圾收运协议,沿街商铺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5%,村内餐饮垃圾每日收运量已由试行前的2.8吨提高到8.04吨,增长1.8倍。(南方+)


 
     责任编辑:管理员
 
 

主办: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  邮编:510030

备案号:粤ICP备10079992号-3  网站标识码:4401000054  

版权所有: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