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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防诈反有组织犯罪我先行,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意识
创建时间: 2023-10-02 10:10 信息来源:天河区扫黑办、天河区珠吉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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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预防、遏制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天河区珠吉司法所开展系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和《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随着移动通信设备的广泛普及,借助手机等通信工具和现代网络技术实施的非接触式诈骗犯罪频频发生,给广大人民群众造成极大损失。为提高“反诈防诈”安全意识,8月18日,珠吉司法所联合珠吉街,组织珠吉街机关150多名党员深入辖区影城开展“党员先行、全民反诈”主题党日暨《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在放电影前利用电影广告播放珠吉街机关组织开展“党员先行、全民反诈”主题和《反有组织犯罪法》施行,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主题宣传,发放宣传折页350份,观看反诈电影,提高了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意识,共同构筑起防范电信诈骗的自身防线。8月21日上午,邀请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社区法律顾问蓝恩鸿律师给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和《反有组织犯罪法》主题讲座,蓝恩鸿律师结合典型案例着重通过剖析现实生活案例,向参加人员深入浅出阐述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立法背景、概念、对个人生活影响和注意事项:银行卡与电话卡办理不得超量;不可以买卖、出租、出借“两卡”涉嫌违法;出境活动涉诈骗嫌疑的限制出境;售卖个人信息帮转账的构成违法犯罪;制贩猫池(Modem POOL)、GOIP设备的构成违法犯罪;提高了大家的防诈意识。同时,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和法律亮点进行重点学习,全体人员要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学会运用法律知识与黑恶势力斗争,让普法、懂法、用法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增强全体人员的法律情操。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参与,为个人、家庭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为进一步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和《反有组织犯罪法》知识,珠吉司法所善于抓住有利时机大力宣传。8月22日,结合珠村每年的乞巧节,在人员流动量大显眼的地方悬挂宣传横幅大力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施行,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主题宣传,提升《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率,增强人民群众对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形成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务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法治宣传基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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