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名称 |
服务期限 |
类别 |
采购预算 (人民币/元) |
成交人数量 |
2025年“垃圾分类羊城通”宣传推广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 |
其他 服务 |
150,000.00 |
1家 |
(一)基本内容
1.优化、更新板块内容
板块内容更新从合同签约之日起,包含以下内容:
(1)优化及更新小程序的垃圾分类识别查询(搜索库)、垃圾分类知识微课堂、垃圾分类上门回收、生活垃圾分类学习小册子、垃圾分类资讯栏等功能模块,拓展小程序功能,打造更加一体化、智能化、人性化的线上综合服务。
(2)内容采编。对新闻资讯板块内容进行更新,每周推送内容不少于7条,每月不少于30条。
(3)更新频率。每周对新闻资讯板块进行更新,其余板块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更新。
2.策划宣传活动
策划2场垃圾分类主题推广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策划以下活动内容。
(1)组织策划垃圾分类绿色市集活动
在广场、社区、学校、综合体等区域开展以可回收物为重点的垃圾分类绿色市集,通过设置科普展示区、互动体验区、有奖兑换区等区域,更接地气地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升市民群众体验感,提高资源回收利用意识。
(2)组织策划绿色全运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
结合迎接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举办,策划开展“比赛场馆说分类、接待酒店话分类、参赛选手谈分类、赛场观众讲分类”系列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推动形成“全民运动、全民分类”社会氛围。
3.推广效果报告
项目结项提交小程序访问量的数据报告,主要包括:
(1)小程序使用情况。提供小程序关键指标趋势、top页面访问数据等,了解小程序发展概况和使用情况。
(2)用户情况分析。提供小程序用户访问频次、时长、深度以及页面详情等数据,具体分析用户新增和活跃情况;提供小程序的用户画像数据,包括用户地域、性别、平台类型等。
(二)验收标准
1.提供2场活动的网址链接及截图、2篇主题宣传推广活动的原创稿件及发布截图;
2.资讯板块内容更新台账;
3.项目结束后的验收单和总体工作报告。
(三)知识产权
本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最终成果其所有权均属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外泄,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责任;中标人应当保证其交付给采购人的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采购人实施的研究成果侵权的,中标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署生效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80%作为预付款,项目结束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剩余的20%。支付款项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
2.在采购人支付预付款、尾款项之前,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下列资料:
(1)成交通知书;
(2)合同原件;
(3)中标人开具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加盖成交供应商公章)。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项目,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成交供应商报价已包含是完成“采购需求”所要求提供货物及伴随服务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成本、设备成本、利润、税金、交通、售后服务等费用。同时因省、市等上级政策变化而引起的调整、修改工作由成交供应商按要求完成,不另行收费。供应商的报价须以人民币为单位。
二、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参选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严禁转包和分包。
(五)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相关要求
1.本项目将选取不少于3家供应商进行内部比选,中选供应商数量为1家(评审规则详见附件1)。
2.提供参选内容:有意向的单位请参照《2025年“垃圾分类羊城通”宣传推广项目内部比选申请文件》(附件2),提供相关资质(《资格声明函》《参选承诺函》)、工作方案、比选报价、服务承诺等方面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盖章后邮寄至我局。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联系人:党科;联系电话:020-83198151。
2.截止时间:2025年6月3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
四、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http://cg.gz.gov.cn/)
五、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
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0-83198151
附件1.评审规则.doc
附件2.2025年“垃圾分类羊城通”宣传推广项目内部比选申请文件.doc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