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3年3月1日施行以来,在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提高城乡环境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掌握该法规的立法质量和实施效果,我局现启动《条例》的立法后评估工作。为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估《条例》的合法性、合理性、操作性、协调性、规范性和实效性,查找存在的问题,现对《条例》立法后评估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公众如有相关意见的,请于2021年11月1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向我局反映a:
一、邮寄: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策法规处;邮编:510030。
二、电子邮箱:renyuwei@rolmax.com
附件: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2020年修改).doc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