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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委托专业团队开展“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课题的公告
创建时间: 2023-03-03 14:03 信息来源: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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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更好地推进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十四五”规划实施,我局拟委托专业团队开展“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课题研究。具体情况如下:

  一、课题项目简介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十四五”规划》是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系列的重点专项规划,2021年印发实施至今已进入第三个年头。随着党的二十大提出新的战略任务和战略要求,以及高质量发展、全国统一大市场、县城城镇化、乡村振兴、碳达峰碳中和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有必要重新审视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的目标、任务、举措、项目和计划。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应覆盖广州市城市管理领域,把握好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宏观和微观、特殊和一般的关系,综合运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实证研究、信息技术等,全方位、多角度系统评估规划实施情况,综合评估措施与成效、目标与问题、现状与前瞻等。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明确提出的“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为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目前有必要推动我局自评估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

  二、主要研究内容

  (一)评估期限:“十四五”前半程(2021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二)评估内容:对《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十四五”规划》及子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一是主动发现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原因,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和纠偏方案,促进下一阶段规划实施的对应措施更加有效。二是结合内外部环境变化和规划实施进展情况,重新评估规划的目标和内容,提出推进规划实施的建议,以确保规划更符合发展实际。

  三、专业团队条件

  (一)专业团队由4名以上人员组成,应当配备熟悉城市管理领域的研究人员。

  (二)团队负责人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者是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具备8年以上高级工程师资历,有较丰富的课题研究经验。

  四、研究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

  五、研究经费

  人民币28万元。

  六、成果形式及验收工作

  1、成果形式:课题成果报告(含简本)、修规建议、编制说明及相关资料汇编。(上述内容共5万字以上)

  2、验收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按照我局要求提交项目成果;

  (2)处室工作人员为主的评审会,由课题研究单位对项目成果进行汇报并现场解答疑问、记录意见;

  (3)课题研究单位针对评审会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或补充研究。

  七、申请书制作递交

  1、诚邀高等院校、社科院所、智库等研究专业机构进行研究。

  2、请有意承接上述研究课题的单位如实填写附件2-3,用A4纸打印2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至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材料提交时间截至2023年3月10日。附件2要求另外密封提交

  3、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展规划处收;联系人:蔡科;电话:83639527。

  八、综合评审

  比选评委会由发展规划处(审批管理处)同志组成,结合研究承诺、研究能力等多项因素进行综合评议。我局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选择课题研究单位,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未被选中的投标单位资料恕不退回。

  附件:

  1、课题综合评分表

  2、课题研究申请书

  3、初步梳理、课题研究框架、步骤安排和时间进展表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3月3日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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