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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委托开展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意见修订评估服务的公告
创建时间: 2023-04-27 13:04 信息来源: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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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月1日颁布施行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效期5年,将于2023年12月31日届满。为做好《意见》修订工作,进一步规范环卫行业用工,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推动环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局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等相关规定拟委托专业团队开展《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立法评估。项目需求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要求

  1、对《意见》涉及的环卫用工管理领域现状和面临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通过问卷调研和实地调研等方式全面了解广州市目前环卫用工方面的难点、焦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同时学习、梳理全国其他省市在环卫用工方面的先进经验,形成《调研报告》。

  2、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及地方层面的相关规定,通过数据收集分析,对《意见》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分析并形成《评估报告》,作为《意见》修订的重要参考。

  二、项目费用构成

  包括人员工资、福利、工具器材、市内交通、损耗品及材料费、税费等一切费用。(以上费用需在项目研究申请书报价表中详细列明)

  三、完工期

  2023年5月30日提交《调研报告》,2023年6月30日提交《评估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

  四、付款方式

  本项目费用总额为13万元(含税)。费用由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付款前,中标人必须提供足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凭中标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支付服务费用,否则付款延误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十日内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总额的50%给中标人;

  2、成果验收条件达成后十日内,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总额的50%给中标人。

  五、项目成果要求

  (一)专业团队条件。

  1.专业团队由3名以上人员组成,应当有法学领域的专业人员。

  2.团队负责人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者是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具备6年以上执业律师经验,有较丰富的课题研究经验。

  (二)最终成果。包括《调研报告》、《评估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等送审材料。

  (三)验收工作程序。

  1.按照甲方要求提交项目成果;

  2.甲方组织内设处室工作人员为主的评审会,由乙方负责对项目成果进行汇报并现场解答疑问、记录意见;

  3.乙方针对评审会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或补充研究。

  (四)验收标准。

  1.项目符合立法工作要求;

  2.项目成果经评审会评审通过。

  六、其他要求

  (一)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

  (二)有意申请的单位请如实填写《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课题委托研究申请书》(见附件),签字、盖章后连同拟委派驻场工作人员简历,于2023年5月5日前(不含当日)邮寄至我局。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收;联系人:李馥华 ;电话:83639334。

  (三)如未中标的,恕不另行通知,邮寄的相关材料不另行退还。

  附件:委托研究申请书.docx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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