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城管函〔2021〕205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
李晓敏:
我局于2021年2月8日收到你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编号:YSQ210208000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现答复如下:
你申请公开的“《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的通告的通知》(穗城管〔2019〕707号)”信息,属于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你可通过登录我局官方网站,在政策法规栏目中查阅、获取,网址: http://cg.gz.gov.cn/。
如不服本答复,可以自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函告。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2月9日
(联系人:朱海平 ,电话:020-86686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