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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穗城管函〔2022〕80号
创建时间: 2022-01-17 16:01 信息来源: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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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康慈脑退化病医院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2年1月10日收到你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编号:20004202201100001)。经审查,现答复如下:

  你公司申请公开的“广州市联玮工艺饰品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大洲村韦大路22号、24号的2栋34000平方的建筑是不是违法建筑物?”是以问题咨询的方式要求给予解释,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适用范围。

  你公司可按咨询、投诉途径向属地相关部门了解。

  如不服本答复,可以自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建议你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函告。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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