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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安排补充公告
创建时间: 2021-10-18 18:10 信息来源: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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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做好公开招聘笔试工作,现将笔试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笔试确认

  请报名并审核通过的考生,登录原报名系统进行笔试确认,确认时间:2021年10月22日上午9:00时至10月28日下午17:00时止。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笔试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予安排考试。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确认。

  考试确认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选择所报考职位并点击“确认参加考试”。

  二、打印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11月3日至11月6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三、考前准备

  (一)考生应做好考前准备工作,按时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防疫检查材料等,准备好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二)考生进入考区前须接受防疫检查,请至少提早90分钟抵达考点,开展体温检测、证件核查等工作。不符合防疫检查工作要求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区。

  (三)考生进入考场前须向监考老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本人笔试准考证。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四)笔试开始后30分钟仍未到考区报到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四、防疫检查事项

  (一)考生需从考前14天起,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中的“粤康码”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广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合理安排来穗时间,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规定。

  (二)考生必须提供开考前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三)进入考区前,考生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有效个人身份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粤康码或穗康码为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在指定位置提交《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1),需纸质版并由本人签名。

  (四)考生应有序接受检查,不聚集聊天,人与人之间间隔1米以上,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五)防疫检查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考试:

  1.“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3.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 其他地区的考生;

  4.未提供考前 72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需于11月6日中午12点前填报《隔离考场考试自主申报书》(附件2),并传真至020-83639506,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

  1.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7天内的考生;

  2.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考生;

  3.如发生本地疫情,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由现场指挥部组织评估,出具放行条,实现专人专车闭环接转至隔离考场的封闭区、封控区内的考生。 

  此外,笔试当天考生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且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的,须现场填报申报书,先在隔离考场考试,再按要求接受核酸检测。

  五、其他事项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有关安排和要求将按上级疫情防控最新文件和指引,作适当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留意与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通知。

  六、咨询电话

  400-838-9296(技术咨询);020-83639503(考生考务)

  附件:1.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2.隔离考场考试自主申报书.docx

  3.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x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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