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城管〔2023〕508号
关于印发第三届“羊城最美商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南沙区城市管理局)、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创新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适应新场景、拥抱新消费,积极实现老制度焕发新活力、再造新优势、迸发新动能,促进城市品质、营商环境“双优化”,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的通告》(穗府规〔2021〕5号)和市政府批准实施的《广州市推进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全民行动计划(2021—2023年)》,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三届“羊城最美商铺”评选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广州市商务局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州市委员会
2024年1月3日
第三届“羊城最美商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的通告》(穗府规〔2021〕5号),为创新推进“门前三包”老制度适应新场景、拥抱新消费,促进城市品质、营商环境“双优化”,助力加快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现决定开展第三届“羊城最美商铺”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以促进广州千年城脉、文脉、商脉传承发展为目标,以“老制度适应新场景、美商铺拥抱新消费”为主题,创新开展“羊城最美商铺”评选活动,积极探索“典型引路、正向激励、自律为主”新路径,推进“门前三包”老制度焕发新活力、再造新优势、迸发新动能,推动青年发展型城市街区(园区、社区)建设,以市容品质、营商环境“双优化”为广州“二次创业”注入动能,积极推动广州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继续在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领头羊和火车头作用,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
二、评选范围
全市经营餐饮、服装鞋包、文化艺术、家居装饰、生活服务、运动休闲、时尚买手、酒店住宿、数码产品等的临街商铺。
三、参选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亮证亮照守法经营。
(三)诚实守信、公平交易,服从管理、接受监督,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认真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各项责任义务,自觉主动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
四、评选方式
成立第三届“羊城最美商铺”评选委员会,由市文明办、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和团市委组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广州分社、广东南方日报经营有限公司协助实施。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容景观管理处),负责日常工作;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同志担任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和协调。各区参照市成立区级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南沙区城市管理局),与区文明办、商务、文化广电旅游、市场监管、团委等部门加强联络,合力负责活动宣传、报名征集和获评商铺推广引流等工作。
评选采取报名推荐、社会参与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法,通过资格筛选、信用核查、专业评审、实地探店、终极评审和网上公示,选出不少于30家店面净、环境靓、服务佳、口碑好、体验棒“羊城最美商铺”,选出不少于20家特色商铺,包括“创业奋进—励志美”“情暖社会—心灵美”“传承创新—文化美”“以城为家—行为美”“绿色低碳—生态美”等。
五、获评实惠
(一)免费立体推广。按照“报名即推广、获评即引流”的思路,依托国家、省、市等官方权威媒体,采取免费定制海报、视频、软文、链接和户外大屏轮播、网络达人探店、专家点评赋能等方式,全过程、多角度为参评商铺免费推广,对获评商铺多渠道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立体推广。
(二)免费市集引流。获评商铺免费受邀参加在市区核心商圈举办的“羊城最美商铺”创意市集,邀请广大市民和网红kol、koc到市集打卡,为获评商铺推广引流和集客蓄客。
(三)权威巡礼发布。获评商铺免费受邀参加第三届“羊城最美商铺”专题发布会,现场公布获评名单,发布海报、MV和打卡路线、视频宣传推介。
(四)免费培训提升。获评商铺免费参加链接高校、社会资源针对个体工商户开展的小微企业创业培训。
(五)政策激励实惠。获评商铺参与“广州好人”“广东好人”“道德模范”和国家、省、市、区级文明单位评选及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给予优先考虑;获评“羊城最美商铺”信息纳入商户信用报告,并在信用广州等信用平台进行全网公示;对获评商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包容监管库,降低一般、低风险双随机抽查比例。
六、具体安排
(一)回访预热(2024年1月上旬—2024年2月下旬)。开展“老掌柜来传经”专题活动,实地回访历届“羊城最美商铺”并向社会发布旅游打卡地图,充分挖掘报道优秀典型并在线传授“最美经验”,为“羊城最美商铺”代言,为评选活动发声。
(二)广泛征集(2024年2月下旬—2024年3月下旬)。开通“羊城最美商铺”报名通道,向社会发布“第三届‘羊城最美商铺’评选活动”公告、logo及H5报名链接,采取商铺自荐、属地推荐、市民推荐3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征集参评对象。依托政务新媒体、11区南方号等开展“寻找最美商铺”专题活动,采取软文、H5、海报、视频、APP开屏广告等多种方式,全方位提升活动传播效果;线下采取户外大屏及候车亭、电信亭、5G智慧灯杆等公共设施广告位置轮播、商圈推介、入户宣传等形式,持续拓展评选活动深度、激发商铺参与热度。
(三)资格筛选(2024年4月上旬)。对照评选对象范围、参选基本条件,对报名参加评选活动的商铺进行资格筛选,通过筛选后免费定制“个性专属形象”链接及二维码,激发商家参与热情并广邀社会点赞。社会点赞本着公开、自愿的原则进行,由商家自行发动。
(四)信用核查(2024年4月上旬)。组织对参评对象开展守法守信专项核查;同时对第一、二届“羊城最美商铺”开展守法守信专项复查,复查未通过的取消“羊城最美商铺”称号。
(五)专业评审(2024年4月上旬)。组织“羊城最美商铺”评审专家团对参评商铺进行专业评审,综合专家评分(占80%)和社会点赞(占20%)情况,择优评出100家商铺进入实地探店环节并免费定制专属海报进行分组集纳式宣传推广。
(六)实地探店(2024年4月中旬)。组建“羊城最美商铺”探店体验团,依据《第三届“羊城最美商铺”评选细则》,对晋级进入实地探店环节100家商铺逐一开展实地走访和现场评分。
(七)终极评审(2024年4月下旬)。召开第三届“羊城最美商铺”评选委员会专题评审会,综合信用核查、专业评审和实地探店情况,综合评选产生不少于30家“羊城最美商铺”和20家特色商铺候选名单。
(八)网上公示(2024年4月下旬)。向社会公布第三届“羊城最美商铺”及特色商铺候选名单,重新发布第一、二届“羊城最美商铺”名单。公示期间,对发生食品或安全生产问题或事故、被投诉且核查属实的商铺,已评为“羊城最美商铺”的取消称号,正在参评的取消参评资格并由终极评审得分后一家商铺递补。公示结束后,安排媒体探店并制作“羊城最美商铺”主题定制片,帮助获评对象记录并展现商铺之美。
(九)巡礼发布(2024年5月份)。举办“第三届‘羊城最美商铺’集中巡礼”专题发布会,向社会公布第三届“羊城最美商铺”和特色商铺名单,发布第三届“羊城最美商铺”打卡线路、打卡视频,打造“羊城最美商铺”IP,全方位展现、传播“羊城最美商铺”品牌。
(十)推广引流(2024年6月底前)。在广州核心商圈举办“羊城最美商铺”创意市集,邀请历届“羊城最美商铺”共同参与,同时邀请本土网红kol、koc到市集打卡;邀请媒体观察团、网络达人在小红书、微博等平台分享探店感受,持续高频为获评商铺开展全方位推广。
七、报名方式
(一)报名渠道。1.商铺自荐,商铺通过官方渠道报名并提交材料;2.属地推荐,各区、商圈积极发动、鼓励符合条件的商铺参选,每个区推荐不少于30家;3.市民推荐,市民通过“随手拍”推荐,在H5报名链接中填写推荐理由并上传商铺基本信息,所推荐商铺进入专业评审环节的市民,赠送纪念品并邀请参加“第三届‘羊城最美商铺’集中巡礼”专题发布会。
(二)报名方式。1.通过“第三届‘羊城最美商铺’评选活动”链接报名;2.通过邮寄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大道中289号第三届“羊城最美商铺”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邓小姐,联系电话:13760823486。
(三)报名材料。1.商铺自荐、属地推荐:提交《“羊城最美商铺”报名表》(附件2)、《营业执照》扫描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地址:http://credit.gd.gov.cn)和3-5张商铺高清照片(大小不低于2M,含商铺正面、门面远景、店内全景等);2.市民推荐:填写商铺名称、地址、推荐理由,上传3-5张商铺高清照片(大小不低于2M,含商铺正面、门面远景、店内全景等)。
附件:
1.第三届“羊城最美商铺”评选细则.docx
2.第三届“羊城最美商铺”报名表.docx